中诚信绿金|ESG风险双周报2026第4期
编辑: 时间: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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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风险双周报
2026.2.16 - 2026.2.28
风险事件概述
本报告期(2月16日-2月28日)内,97家A股上市公司共发生148件ESG风险事件。其中,环境维度风险事件1起,社会维度风险事件29起,公司治理维度风险事件118起。
截至2月28日,2026年度536家A股上市公司共计发生1387起ESG风险事件。其中,环境维度风险事件19起,社会维度风险事件251起,公司治理维度风险事件1117起。
风险事件行业分布
本期风险事件共涉及建筑装饰、计算机、环保、电力设备、医药生物、房地产、汽车、通信、交通运输、轻工制造、机械设备等24个行业。其中,建筑装饰行业为风险最高发行业,周期内发生风险事件44起。
罚金金额
报告期内ST沐邦(603398.SH,电力设备)、ST达华(002512.SZ,计算机)等6家公司共计处罚约2242万元。
ESG风险事件案例
治理维度
G
2026年2月27日,ST沐邦(603398.SH,电力设备)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调查,ST沐邦(603398.SH,电力设备)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披露的《募集说明书》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五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和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未及时披露实控人廖志远及其他关联方张忠安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也未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在 2024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导致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八十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0 万元罚款。
信息披露是ESG公司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依据《证券法》第七十八条至第八十一条,上市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其他规则例如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证监会、三大交易所也对信息披露制定了相关指引。信息披露的违法违规可能意味着公司内部控制存在有待完善的风险,披露信息造假可能导致影响投资者作出错误的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为了保证公司稳定发展,保障各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和利益,公司应建立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程序和规定,使公司决策和运营公正、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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