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发展与实践启示
编辑: 时间:202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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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转型背景下,环境信息披露成为企业落实气候承诺的关键。国际社会对金融机构气候风险管理要求提升,我国双碳目标的提出,促进绿色金融顶层设计不断完善,随着绿色金融 “三大功能”“五大支柱” 政策体系确立,环境信息披露在引导资本流向低碳领域发挥关键作用。目前,我国披露实践已从区域试点扩展至全国,多地出台指引、搭建平台,覆盖范围显著扩大,但仍面临数据质量参差不齐、应用深度不足等问题。本文梳理了国内外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发展的历程与标准,总结了大型银行及重点区域披露落实情况,结合现状提出问题与建议,为完善我国环境信息披露、推动绿色金融发展提供参考,主要内容如下:

一、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发展历程
国际与国内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呈现 “市场驱动先行” 与 “政策引领提速” 的差异化发展路径:
国际上起步早,以市场化工具先行、监管规则跟进为主。2015 年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成立,2017 年发布四支柱框架(治理、战略、风险管理、指标与目标),将气候风险纳入披露并推动量化评估;2021 年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成立并整合标准,发布全球统一披露标准,2023 年TCFD职能移交ISSB,推动全球披露进入严监管时代。
我国则以 “双碳” 目标为导向,政策驱动特征显著。2019年起依托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如湖州、衢州)开展碳核算试点;2021 年央行发布《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标志着披露从 “自愿” 迈向 “标准化强制”。此后,披露规模快速增长,地方框架不断完善,推动我国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从试点探索走向全面推广,从定性描述转向量化披露。

二、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重要标准
国内外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框架与技术指南为环境信息披露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持,我国重点参考的标准如下:披露框架方面,本文介绍了包括TCFD《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建议报告》、ISSB《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二号——气候相关披露》、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及《深圳市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模板及指标说明》。技术指南方面,分析了碳核算金融联盟(PCAF)《金融行业温室气体核算和披露全球性标准》、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碳核算技术指南(试行)》以及《浦东新区金融机构碳排放核算与信息披露指引》(草案)等。
本文通过对比分析国际国内框架差异、地方实践创新、碳核算技术路径及数据质量要求等核心维度,为政策优化、市场实践、工具创新及行业协同(区域试点经验推广)提供跨层级决策支持,进而为投资者和从业者提供参考。

三、历年环境信息披露工作落实情况
基于公开渠道信息,本文系统梳理商业银行环境信息披露落实情况,横向对比六大国有商业银行及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2023年度披露差异,国有及股份制银行披露形式多样,均开展气候风险压力测试,重视绿色投融资环境效益测算,但投融资碳核算体系待完善、范围三排放披露与国际存在差距。同时聚焦广东、浙江绿色金融改革重点区域分析实践进展及披露落实情况,包括广东 “粤信融”平台自动化核算、浙江衢州碳账户穿透式管理等,此外,江西、江苏、四川等地亦有突破,为绿色金融发展贡献了重要的地方力量。
本文从披露形式、风险量化、数据披露等维度揭示差异化特征与发展趋势,为完善环境信息披露机制、加强披露质量和提升绿色金融透明度提供数据参考。

四、发展问题与建议
通过对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的政策要求与实践现状的交叉分析,当前环境信息披露体系存在披露质量缺乏持续跟踪与改进机制、金融机构主动提升披露质量的驱动力不足、碳排放核算标准存在区域差异等核心痛点。面向监管机构,反馈机制缺失导致披露流于形式,激励不足削弱机构意愿,技术支持缺位引发数据不可比;面向金融机构,底层数据质量差、核算能力弱、风险评估趋同成为主要障碍。如何进一步优化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完善环境信息披露体系,仍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本文从监管与机构两个维度着手提出改进建议,通过建立动态监管机制、构建激励约束并重的政策体系、制定全国统一的碳排放计算标准等途径,系统性提升环境信息披露有效性,从而推动绿色金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