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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洞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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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转型金融规则与实践对比分析

编辑:   时间:202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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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型金融发展概况

在全球气候变化的严峻形势下,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实现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国际社会的核心议题。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国之一,“双碳”目标的提出意味着经济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压力。传统高排放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较大比重,其低碳转型所需资金规模巨大,现有绿色金融体系难以完全满足,存在一定局限性。一方面,绿色金融标准相对严格,高排放行业难以符合要求获得资金支持,因此需发展转型金融,弥补传统绿色金融的服务盲点,促进产业结构中非绿存量部分的低碳发展,构建碳达峰后的又一绿色发展重要引擎;另一方面,这些传统高排放行业转型周期长、风险高、界定难,金融机构存在顾虑,需要建立高质量、规范化的转型金融市场体系,对于我国实现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


(一)国际转型金融发展现状

从国际进程来看,2019年3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首次提出转型金融概念,开启了理论探索的大门。随后,2020年3月欧盟委员会技术专家组发布《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从经济活动分类的角度,明确划分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为后续政策制定和市场实践提供了重要参考框架。2020年9月,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发布《为可信赖的低碳转型提供金融支持》白皮书,提出转型的五项原则,为转型金融实践提供了原则性指导。同年12月,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发布《气候转型融资手册》,定义气候转型金融并对转型融资的信息披露提出四项原则性要求,即相关性、完整性、一致性和可比性,推动转型金融信息披露走向规范化。2021年10月,二十国集团(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发布《转型金融框架》,确定了转型金融总体原则,涵盖清晰的转型路径、可衡量的目标、透明度和问责制、利益相关者参与等,标志着转型金融国际共识基本形成,为各国构建转型金融体系提供了宏观指引。

在此基础上,各国与地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并实践转型金融。不同地区基于自身的经济结构、资源禀赋、政策环境以及发展需求,在转型金融的推进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发展路径。如欧盟通过分类法构建监管框架,并建立了公正转型机制,通过三大支柱(公正转型基金、Invest EU计划、公共部门贷款机制)为受低碳转型影响的地区提供资金支持;东盟聚焦气候目标验证,促进了转型投融资和加快转型步伐,但仍面临包括资金缺口、技术和政策限制、经济与环境矛盾等问题和挑战;日本推行政府主导的行业融资,发布了《气候转型融资基本指南》,并要求对转型进展进行动态监测,同时通过其主导的“亚洲转型金融网络”(ATFN)积极推动东南亚国家统一转型金融标准,并与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合作开发跨境认证工具;美国尚未出台联邦层面的转型金融法规,而是依赖市场自律机制促进转型金融发展;而拉丁美洲、非洲等新兴市场亦积极探索本土化转型实践,包括针对农业发行转型债券、要求金融机构对高碳资产进行压力测试等。


(二)国内转型金融发展现状

01

顶层指导

2024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未来5年基本构建国际领先的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体系、有序推进绿色金融区域改革、各类要素资源向绿色低碳领域有序聚集的主要目标,强调要建立科学、规范、可行的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标准体系,强化对高排放行业低碳转型的金融支持,促进绿色和转型金融产品和市场发展。该文件作为继2016年七部委印发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之后的又一纲领性文件,完善了转型金融发展的必要性及重要地位,为绿色金融到转型金融的转变指明方向,进一步提高了国内各界对绿色及低碳转型金融的关注度。

2024年5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该文件聚焦“双碳”目标,一方面要求进一步深化绿色金融的发展;另一方面,创新性地明确提出要“有效满足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低碳转型的合理融资需求”,这一举措可有效指引银行保险业机构将绿色金融业务范畴拓展至转型金融领域,为高碳行业的转型提供金融支持。此外,该文件也着重强调融资需求的合理性,要求金融机构对高碳企业客户转型路径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精准判断,避免“假转型”,由此对金融机构的风险评估与管理能力提出了更为严苛的要求。

2024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加快完善转型金融政策体系,制定科学、规范的转型金融标准,推动高碳行业有序低碳转型,提升金融服务绿色转型的能力,并鼓励运用绿色股权融资、绿色融资租赁、绿色信托等多元化金融工具,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低碳领域聚集,同时还强调金融机构对信贷资源向绿色和低碳转型项目的合理配置;此外,意见还提出要加强绿色保险体系建设,以增强金融对传统高碳行业低碳转型的支持力度。作为我国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发展的又一重要纲领性文件,该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转型金融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中的关键作用,为金融资源优化配置提供了政策指引,并对金融机构的风险评估与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向更高水平发展奠定了基础。

02

实践探索

我国各地积极开展转型金融探索,结合地方发展实际,支持传统高碳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绿色转型。自2023年起,部分地区根据急用现行和共同原则,率先开展转型金融实践探索工作,多地政府工作报告更是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转型金融,支持高碳行业的低碳转型和零碳转变,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并探索建立与转型金融相关的政策支持体系,有效引导转型金融市场发展,为后续全国性转型金融标准的制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湖州市、上海市、重庆市、江苏省等地建立了综合性的转型金融标准和配套体系,而天津市、河北省、贵州省、山西省、广西省、广东省、江西省鹰潭市和山东省滨州市等地则是根据当地转型需求,针对某特定传统行业出台了转型金融支持目录等标准文件。同时,为支撑转型金融的落地,浙江省、广东省等部分地区还推动建立数字化碳核算平台、碳账户,充分发挥碳账户金融“可操作、可计量、可验证”特点,积极完善碳市场建设,推动完善转型金融指标评价体系。

基于地方转型金融的实践探索,2024年国家有关部门和金融监管机构在推进转型金融标准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方面,更新产业转型基础标准,做好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的有效衔接,另一方面,出台全国性的转型金融标准,确立转型金融市场支持方向。中国人民银行于2024年下半年发布了首份国家层面的转型金融标准,涵盖钢铁、煤电、建筑建材、农业等四个行业,为金融支持高碳和难以减排领域的绿色低碳转型、促进经济结构优化提供统一性指引。

近年来,我国一些金融机构也陆续推出转型金融的指导文件。如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于2021年初分别发布了《转型债券管理声明》和《转型债券框架》;香港绿色金融协会在2020年11月发布了的《气候转型融资指南》。

03

产品落地

我国转型金融产品于2021年兴起,以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SLL)、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SLB,包括低碳转型挂钩债券)为代表的不限募集资金用途类产品率先推出,这类产品通过设定与低碳转型相关的关键绩效指标(KPI)和可持续发展目标(SPT),并引入财务激励/惩罚机制与其挂钩,以刺激融资主体的转型发展。2022-2023年,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相继推出低碳转型债券和转型债券产品,并实现各自的首单产品落地,同时陆续发布相关指引指南文件,分别从募集资金用途、信息披露、第三方评估认证、募集资金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规范(低碳)转型债券发行工作。(低碳)转型债券的推广,将进一步完善可持续金融市场覆盖面,丰富绿色金融产品体系,有效帮助传统高排放行业获得更多可持续融资渠道,推动其向低碳和零碳排放转型发展。此外,随着各地、国家转型金融标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市场上逐渐涌现出各类转型金融贷款产品,这些信贷产品相较于一般信贷产品,具有不同程度的利率优惠,亦或是利率与碳强度等指标相挂钩,再或是与保险等金融产品结合,从而实现对借款企业低碳发展的激励与约束。




二、转型金融具体规则要求

(一)国际组织或管理机构转型金融规则与标准

随着转型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国际上已经出台了多个地区性和国际性的规则与标准,以指导转型金融的规范实施。

表1 部分国际转型金融框架或标准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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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由中诚信根据公开信息整理。

概念定义上看,在不同的国际转型金融规则中,对“转型”或“转型金融”虽有不同的定义和分类,但都普遍明确和强调了转型金融主要用于支持减排潜力巨大的传统高碳行业。转型金融的概念包含以下三个要点:一是转型金融的支持对象既涵盖具有低碳、减碳效应的项目或活动,也包括建立了明确减碳目标和实施路径的主体;二是转型金融旨在促进从高碳向低碳乃至脱碳转变,这与各个行业的长期减排路径密切相关;三是转型金融支持的对象需要有明确的减排效果,与《巴黎协定》或国家碳中和目标保持一致。

界定方法上来看,目前国外规则对转型活动的界定有两种方式,一是“指导原则法”,即基于原则符合性进行界定,二是“分类目录法”,即编制具体的转型活动目录。前者适用于转型路径或技术标准尚不明确的国家和地区,而后者则更适用于转型技术路径清晰、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能力较强的地方。相比“指导原则法”,“分类目录法”的标准边界更加清晰、规则要求更加详尽,更有利于转型金融市场的实际可操作性,避免“假转型”风险。CBI更是将这两种方法结合起来,不仅制定了转型的五大原则和对经济活动进行分类,更是按照行业分别制定转型金融认证标准,为转型金融标准市场提供了更加完整的参考体系。

具体要求上来看,大多数规则(如ICMA、CBI、OECD和NZBA)都强调温控目标(1.5℃目标)、科学减排路径和不依赖碳抵消的原则,且普遍关注透明度和外部审查,特别是CBI和ICMA明确提出了特定行业的要求,CBI侧重于“立即行动”和“技术优先”,ICMA则注重披露要求和治理结构的透明度。近年来,转型金融的部分国际规则/标准也愈发强调公正转型,要求在转型过程中关注员工、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影响,避免转型加剧社会影响。


(二)中国监管机构转型金融标准体系

为确保转型金融实施有效,国家、地方政府及有关机构陆续推进转型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加速构建转型金融政策框架与市场体系,持续跟进产业低碳转型进展,动态更新转型金融标准,为转型金融市场健康发展提供明确指引。

01

国家层面

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在2024年2月联合发布《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该目录在《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基础上,新增了多项关于“低碳转型”的内容,包括扩大目录覆盖范围至低碳转型相关产业,增补温室气体控制、重点工业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绿色物流、信息基础设施等新兴绿色低碳转型重点产业的指导内容,并对产业分类、具体内涵和标准要求等进行了修订和更新,细化了各级产业目录设置,使低碳转型产业的边界更清晰,以此引导政策和资源支持产业低碳可持续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制定和发布了《转型金融标准使用说明(试用稿)》和钢铁、煤电、建材、农业等四个行业的《转型金融支持经济活动目录》(以下简称“《转型金融支持目录》”),并于2024年下半年陆续在地方推行试用,成为首套落地试用的全国性转型金融标准(以下简称“人行转型金融标准”),并已启动第二批行业转型金融标准的研制工作。

人行转型金融标准,一是首次系统性地明确了我国转型金融的概念与内涵,确定了转型金融的支持对象为高碳排放或难以减排领域向低碳排放或近零排放转型的经济活动和经营主体;二是确立了转型金融的六大基本原则,即显著贡献原则、无重大损害原则、一致性原则、先进性原则、避免“碳锁定”原则和公正转型原则,并规范转型金融的适用范围和具体支持要求,为转型金融支持活动设定了明确的底线和高标准,也为金融机构灵活选择金融工具支持转型提供依据;三是提出转型经济活动转型主体两种转型金融的支持路径,并细化其定义、界定条件与要求,即对于转型经济活动,该标准一方面强调转型经济活动的碳减排目标和实际碳减排效果与界定标准(即《转型金融支持目录》)的一致性,坚持动态调整标准,并针对不同技术路径确定了对应的量化指标和阈值标准,同时也对转型经济活动的融资主体也提出了一定要求,另一方面鼓励金融机构为提前淘汰不符合标准的高碳经济活动提供转型金融支持;对于转型主体,该标准从碳减排目标、转型计划、融资计划、治理计划等四个方面对融资主体提出了具体详尽的要求,包括设定短、中、长期碳减排目标和定量化指标,为金融机构和融资企业提供了操作性强的指引。此外,该标准还强调了信息披露和第三方认证的重要性,要求转型经济活动和转型主体按期披露碳减排目标和经第三方专业机构认定的实际碳减排效果等信息,允许转型主体根据企业规模等因素确定信息披露频率和对象,以此保证转型金融活动的透明度。

在对产业转型及其金融支持标准中,我国充分考虑了与现有绿色金融标准的衔接,避免了内容重复和冲突,且注重关键领域的创新拓展与动态更新,以适应产业低碳转型的特殊需求、技术进步和政策环境变化,同时与国际标准接轨,以促进国内外绿色转型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从而为构建统一协调的可持续金融体系奠定了基础。

02

地方标准推进转型金融探索

据中诚信对公开信息的不完全统计,截至发稿日,已有20个省市及地区发布了共计24项转型金融相关标准,如表1所示。其中,以分类目录形式制定的标准共有22项,已公开标准或目录文本的有14个省市及地区。

表2 地方性转型金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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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由中诚信根据公开信息整理。

为了解地方性转型金融标准要求、挖掘不同地区特色产业转型发展需求,本文选取转型金融发展基础较好、标准体系较为完整的湖州市、上海市、河北省、江苏省,对其转型金融标准进行重点梳理与分析(如表2所示)。

发文主体上看,除湖州是由单一市级部门发布之外,其余三个地方均由包含金融监管机构在内的多个省级部门联合发文,并且四地的转型金融标准均为强制性标准,为开拓转型金融市场、充分挖掘市场潜力保驾护航。

支持对象覆盖行业上看,湖州市、上海市和河北省三地主要以企业主体为转型金融支持对象,而江苏省则区分了转型融资主体和转型融资项目作为金融支持对象,并对这两类对象分别提出了要求。湖州市、上海市和江苏省的转型金融标准均为包含多种行业的综合性标准,其转型支持目录既覆盖了多数高碳行业,还因地制宜地囊括了当地特色产业(如湖州的纺织业、上海的水上运输业),而河北省则基于当地钢铁产能过剩、投资疲软、环境污染等现实问题,匹配当地优势主导产业迫切的低碳转型需求,建立针对单一钢铁行业的转型金融标准,由上到下促进钢铁产业链的低碳转型进程。此外,湖州还建立了《湖州市重点行业转型金融支持企业名单》,江苏建立了转型融资主体库,两地以“白名单”的方式增加了转型金融落地的可操作性。

配套支持体系上看,湖州市、河北省和江苏省均采用“目录+方案大纲”的基本配套模式,即以转型方案为前置条件,以转型支持目录为参考依据和对标标准来构建较为完整的转型金融支持体系。在配套工具方面,湖州市和江苏省还打造了多维度的转型金融服务体系和线上平台,并建立了转型相关的评价方法,进一步完善转型金融支持体系和服务操作流程。如湖州推出包含“绿贷通”“绿信通”等应用平台在内的“1+4+N”数字绿金综合服务平台,优化转型金融的银企对接和信息互通,同时也特别考虑到转型的社会影响,建立了针对公正转型的评估方法;江苏采用统一线上平台“碳评价网”来开展转型金融标准公布、转型相关认定评价等工作,提升了标准实施的公开透明度。

转型路径上看,在定性方面,四地主要是按行业、按技术类型来梳理转型金融支持的技术路径和内容,涵盖能效提升、能源替代、电气化、数字化智慧化等方面的先进技术,其中河北市还依照钢铁生产的重点工序提出对应转型技术和应用实绩,增强了标准的参考性和实操性;在定量方面,湖州市、上海市和河北省均采用统一的能耗和碳强度等指标,并依照行业数据、国际/国内标准等为其设定阈值,提供了可比较的转型技术路径衡量标准,而江苏省根据应用领域或技术途径确定各技术路径的参考依据,并对部分技术提出了定量的指标要求,但此类指标并未统一。

信息披露上看,四地均要求获得转型融资的企业对转型进展等信息进行持续性披露,尤其上海市和江苏省还要求融资企业在申请融资阶段也需要披露转型计划、融资计划、治理方案等内容,上海市更是建立了差异化信息披露分级体系,该体系允许融资企业和金融机构协商根据企业规模、披露能力、融资额度等因素确定披露等级,不同等级所需披露的内容也不同,等级越高则需要披露的内容越全面,由此保证了信息披露的时效性和完整性。

表3 四地转型金融标准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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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数据未公开;2. 未在目录中单独列出。

这些地方性转型金融标准不仅充分考虑了产业低碳转型的需求,还兼顾了其他环境、社会等可持续发展目标,为有转型需求的企业制定转型计划提供指引,为金融机构制定转型金融差异化支持方案提供依据,为第三方机构为转型金融提供专业化服务提供参考,从而全面为发展转型金融、促进绿色低碳全局发展贡献了基层力量,为金融支持“双碳”目标构建了有力支柱。


(三)国内外金融机构自身转型金融框架

英国渣打银行、新加坡星展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制定了各自的转型金融框架以约束自身在可持续发展、风险管理和创新服务等方面的行为,推动转型金融实践,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经济变革带来的挑战,如表4所示。可以看出,商业银行在转型金融框架中都强调了与低碳转型目标的一致性,而在实施路径和覆盖范围上,新加坡星展银行提供了所支持的转型分类及准入条件,英国渣打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则列举了转型金融活动清单及合格条件,前者为高碳行业设定了减碳目标值及相应方法学,后者列举了明确排除项目。

表4 国内外商业银行转型金融框架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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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由中诚信根据公开信息整理。




三、转型金融工具与实践案例

(一)转型金融工具使用场景

01

转型类债券

我国转型类债券主要包含(低碳)转型债券和挂钩类债券两大类。前者包含转型债券和低碳转型债券,并限定募集资金投向于低碳转型领域;后者包含低碳转型挂钩债券和部分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设置了与节能降碳相关的指标和目标),一般对募集资金用途无特殊要求。


(低碳)转型债券

转型债券是一种为支持企业适应环境改善和应对气候变化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由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进行监管。其募集资金专项用于低碳转型领域,重点推动传统行业的转型升级,如电力、钢铁、化工等高排放行业的生产流程优化;2024年政策放宽后,转型债券发行主体不再局限于八大高碳行业,逐步覆盖纺织、陶瓷等地方特色产业,这些行业在短期内难以完全转型为绿色行业,转型债券为其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

低碳转型债券是一种由交易所监管的主要用于低碳转型领域的公司债券,其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节能降碳技术研发和应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耗等符合国家低碳转型相关发展规划或政策要求的领域,且其投向低碳转型领域的金额不低于募集资金总额的70%。与转型债券不同的是,低碳转型债券并未明确要求投向行业,除了高碳行业的节能降碳、清洁高效能源开发利用等,还包括工业园区节能环保提升等领域,因此在实际发行时可涵盖了更多低碳转型项目。


挂钩类债券

低碳转型挂钩债券是一种将债券条款与发行人低碳转型目标相挂钩的债务融资工具,由交易所监管;与之类似,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是将债券条款与发行人可持续发展目标相挂钩的债务融资工具,由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进行监管,其本身覆盖领域更广,但当其KPI及SPT与低碳转型密切相关时,可视为转型金融的一部分。发行人可通过设定关键绩效指标(KPI)和可持续发展绩效目标(SPT),明确目标达成时限,将债券条款与低碳转型目标挂钩。这种灵活性使其适用于各类企业,尤其是那些尚未明确低碳转型项目的企业,通过设定低碳转型目标,企业可以灵活地使用募集资金,推动自身的低碳转型进程。

2024年,国内共发行28只转型类债券,发行规模共计298.90亿元。其中一般转型债券2只,低碳转型债券3只,低碳转型挂钩债券23只。其中,公司债的发行只数占转型债券只数的85.71%,发行规模占转型债券发行规模的89.63%;中期票据和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只数分别占转型债券发行只数的7.14%,发行规模分别占转型债券发行规模的5.02%和5.35%。

图1 2024年国内转型类债券发行人所属行业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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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来源于东方财富choice和万得wind数据库。

从发行人所在行业来看,2024年转型类债券的发行人覆盖了钢铁、化工、基础设施投融资、建筑、交通运输、金融、煤炭、轻工制造、有色金属及综合10个行业大类1。从发行只数来看,综合、基础设施投融资、化工和建筑行业的发行人较多,分别发发行了7、6、4和3只,合计占总发行只数的71.43%。综合行业发行人均为国有控股/地方国有企业,主要为投资控股集团,其募集资金用途大多用于偿还公司或并表子公司有息债务;基础设施投融资、化工和建筑行业在低碳转型过程中需要获取大规模资金以投入到节能降耗技术改进、清洁能源利用的项目上,亟待可持续的金融支持;其余行业发行转型类债券的数量均在1~2只之间。在发行规模方面,钢铁行业独占鳌头,在2024年仅发行2只转型类债券的情况下,发行规模达到了101.00亿元,占总发行规模的33.89%,这一数据直观地体现出钢铁行业作为典型的高能耗、高排放产业,在迈向低碳转型的道路上,面临着技术革新、设备升级等诸多挑战,需要巨额资金的投入。发行转型债券,不仅为钢铁行业提供了关键的资金支持,助力其采用先进的节能减排技术,优化生产流程,从而降低碳排放,还对推动整个行业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按中诚信一级行业分类统计。

图2 2024年国内转型债券行业分布(按发行规模)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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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来源于东方财富choice和万得wind数据库。

02

转型类信贷

目前,市场上的转型贷款主要以一般流动资金贷款和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SLL)两种形式开展,这两种形式以支持借款人的低碳转型需求为核心,特点在于:一方面,不限定募集资金用途,给予企业更多自由来支配和使用资金,以推进实现其转型目标和落实转型计划,但要求借款人需符合转型主体的认定条件;另一方面,以SLL形式开展时,将贷款利率或条款等条件与借款人的低碳转型表现相关联,即根据与节能降碳等相关的关键绩效指标(KPIs)和可持续绩效目标(SPTs)的完成情况来调整贷款条件,以此激励借款人促进转型进程、约束借款人实施高碳活动。此外,较少的转型贷款也以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等形式开展,有时转型类信贷产品也会结合保险等其他金融服务,构建更多元化的转型金融服务体系。

转型类信贷的使用场景也较为广泛。图3展示了我国转型贷款投向的行业分布情况,可以看出,我国已落地的转型贷款主要集中在高碳行业,贷款笔数位居前三的行业是钢铁、化工和建材行业,分别占比22%、19%和15%。钢铁行业的转型贷款笔数最多,源于钢铁行业是我国碳排放密度最高、脱碳压力最大的行业之一,其脱碳对我国碳中和进程尤为重要,而由于需要开展技改、能效提升、设备更新等项目,钢铁行业存在巨大的融资需求,转型贷款可为其提供广泛的资金支持。另外,转型类信贷的支持对象不仅涵盖具有良好资信和稳健架构的大型企业,也包括了高碳产业内的中小企业。这类中小企业难以通过债券和传统信贷进行融资,或融资成本较高,而转型类信贷往往存在一定的利率优惠,从而弥补了中小企业的资金缺口,解决了其融资困境。 

图3 国内转型贷款投向行业分布情况(按贷款笔数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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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诚信根据公开信息整理

(二)转型金融实践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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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转型金融实践案例

案例一:日本政府气候转型债券

日本政府于2024年2月发行了全球首支主权转型债券,总规模约100亿美元(分5年期和10年期),募集资金用于支持减排项目,包括清洁能源技术开发、工业脱碳和交通电气化等领域。该债券是日本“清洁能源战略”的一部分,计划未来10年通过此类债券筹集20万亿日元(约1,350亿美元)支持低碳转型。日本央行还考虑允许金融机构将其作为抵押品,以增强流动性。

案例二:日本船运公司(NYK)转型债券

日本船运公司(NYK)在转型金融领域积极布局,发行转型债券以助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战略。2024年4月初,NYK在日本国内市场发行第47期无担保公司债券(转型债券)。此次发行规模最大为2,000亿日元,期限为5年。该转型债券聚焦于航运行业,与公司向脱碳迈进的长期转型战略紧密相关。其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中期管理计划《2050年船舶燃料转换情景》中提及的新老项目,重点投入到LNG燃料船等项目上。通过对LNG燃料船项目的资金支持,旨在推动航运业燃料的转型,减少碳排放,为航运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案例三:德国商业银行工业脱碳信贷计划(2024年)

2024年,德国商业银行推出50亿欧元专项信贷,支持钢铁、化工等“难减排”行业转型。以蒂森克虏伯钢铁公司为例,其获得8亿欧元贷款用于杜伊斯堡钢厂氢基直接还原铁(DRI)技术改造,目标是用绿氢替代焦炭炼钢,使单吨钢碳排放从1.8吨降至0.4吨,该贷款条款与两项KPI挂钩,低碳转型目标为2026年绿氢使用比例不低于30%、2030年淘汰全部高炉;此笔贷款利率的优惠幅度根据年度减排进度进行动态调整,若超额完成目标可降低50个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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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转型金融实践案例

案例一: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低碳转型债券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钢铁”)于2021年提出了“2021年发布低碳冶金路线图,2023年力争实现碳达峰,2025年具备减碳30%工艺技术能力,2035年力争减碳30%,2050年力争实现碳中和”的碳减排目标,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出了“以科技创新打通钢铁行业低碳发展路径;以智慧化、精品化实现极致的碳利用效率;优化能源结构,减少化石能源用量,提高新能源比例;树立全员减碳意识”的低碳行动路径及手段,并持续推动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助力转型目标实现。在技术转型方面,宝武钢铁计划加大对极致能效、HyCROF、氢基竖炉、近终形制造、冶金资源循环利用和碳回收及利用六大方面的绿色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致力于打造净零排放的新型碳循环产业链;在公司治理方面,宝武钢铁积极搭建国际交流平台,成立全球低碳冶金创新联盟,深化钢铁行业协同低碳发展,并细化公司运营,构建绿色指数评价体系和建设完善碳资产管理(CAMS)平台,构建绿色金融支撑体系;在融资方面,宝武钢铁积极布局转型资本供给,拓宽转型融资渠道。

2024年1月26日,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低碳转型“一带一路”公司债券(第一期)(“24宝武K1”)于上交所正式发行,本次发行规模为100亿元,发行期限为三年期。本期债券为宝武钢铁发行的首支低碳转型债券,所筹不低于70%的资金将用于采取氢还原技术开发位于几内亚东南部的西芒杜铁矿,其为世界上待开发的最优质铁矿之一,而氢还原是世界钢铁工业低碳转型的必由之路。该低碳转型债券的发行有助于我国钢铁产业充盈工业积累,落实“双碳”目标,实现绿色转型,同时也通过深化国际合作,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贡献力量。

图4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碳中和冶金技术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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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低碳转型公司债券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投集团”)在其“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中明确将实施“大能源、大环保、大数字”发展战略,分别围绕电力、环保、基础建设等板块确定支持方向,在能源安全、绿色发展、数字赋能等领域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引领、带动和保障作用,形成基础产业与战略新兴产业协同发展新格局,全力助推江西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该笔债券以江投集团的科研投入指标为前提,将江投集团的主业电力业务作为切入点,发行利率与关键绩效指标“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容量”挂钩,是科技金融与绿色金融进行融合创新的又一举措,可助推金融资源向生态价值转化,助力江投集团从传统发电企业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形成“火电、水电、新能源、配售电、储能、综合能源服务”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

中诚信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了截止发稿日的符合人行或地方转型金融标准的国内转型金融贷款落地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5 国内转型金融贷款落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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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由中诚信根据公开信息整理。




四、转型金融发展建议

(一)政策与监管

我国转型金融尚处于起步阶段,转型金融更需要量化指标和阈值评判,而目前仍缺少对此专门的政策指引和全面、系统、普适的转型金融标准体系,这使得一是向上监管部门执行监督、审验和核查等工作的标准不统一、执行力度不够大,容易出现“假转型”;二是向下金融机构的转型金融推行工作因“无章可循”而寸步难行,转型金融市场鱼龙混杂,难以形成对高碳向低碳乃至零碳转型的有效支持;三是融资企业对于制定转型方案、取得转型融资的实施难度较大。针对以上问题,本文基于国内转型金融发展现状,对建立统一、强劲、稳健的转型金融政策和监管体系提出以下建议:


1. 加快政策创新,完善转型金融界定标准体系与激励约束机制

基于各地区实践成果和产业发展整体趋势,确定更多行业的低碳转型技术路径,确立适用于行业整体的转型判定标准和门槛阈值,构建统一、贯通的转型界定方法,形成覆盖范围更广、活动分类更细、指标设定更精、普适性更强的转型金融标准目录,同时建立健全针对转型金融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企业布局转型金融的积极性,从而为全国范围内的转型活动和企业提供支持,为金融机构准确识别转型行为提供指引,为第三方机构建立转型金融评估认证体系提供参考。


2. 加强信息披露,建立健全转型金融监管体系

基于绿色金融监管和信息披露体系,建立统一的转型金融信息披露体系及平台,明确转型主体的披露内容,以定期、定量、完整的信息披露提高转型金融的落地成效,增强转型进展的可信度、透明度,确保金融支持低碳转型的有效性。此外,监管部门需根据转型金融的市场需求,制定评估认证工作的管理规范,设定第三方机构的准入门槛,完善资质标准和管理体系,出台相关政策,以规范转型金融评估认证行为,提高评估认证结果的公信力,防止“假转型”。

(二)市场与需求

目前市场上的投资比较集中在纯绿的低碳或零碳的活动中,但对于同样是在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气候减缓领域,传统高碳行业的低碳转型方面的投资远远不足,由此在传统产业低碳转型方面形成巨大的资金缺口,这意味着转型金融将成为金融机构寻找增长点的新抓手。高碳或难减排的产业往往是支柱或重要产业,其转型需求大、规模大,同时也伴随影响上下游产业链的连锁效应,因此转型金融体量大、潜力大,需在克服相关风险的前提下保障转型活动平稳开展。

对于高碳企业而言,应主动布局转型金融,平衡棕色资产和高碳产业的转型风险,主动探寻转型出路,以在“双碳”背景下实现减污降碳“软着陆”。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一是应加强转型金融产品创新,适时把转型贷款纳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领域,逐步引入各类股权和混合型投资工具,建立选择性更强、包容性更大的融资产品体系;二是应优化转型金融工具设计,拓展转型KPI选择的考虑范围,完善金融奖惩机制,创新双向激励约束条款,落实金融对低碳转型的监督作用;三是应提高转型业务识别与风险管理能力,包括完善转型金融相关规范、制度或管理模式,试行精细化管理以及优化资源配置、加强部门合作,构建多方协调的转型金融风险防范体系。

另外,随着国家碳市场的建设和碳排放数据核算与披露体系逐步建立完善,可协助转型金融获得真实、准确的碳数据,以解决转型金融评价的数据收集和验证难题,融资企业和金融机构应抓住和把握好碳机遇,利用好碳数据来制定科学的低碳转型策略和设计转型金融产品服务;除了支持直接减碳的活动,相关机构还应加大对公正转型领域的关注,着力降低低碳转型造成的社会影响,以促进社会整体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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