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风险双周报2025年第2期
编辑: 时间:2025-02-18
ESG风险双周报
2025.1.16 - 2025.1.31 ESG风险事件 本报告期(1月16日-1月31日)内,188家A股上市公司共发生307件ESG风险事件。其中,环境维度风险事件4起,社会维度风险事件77起,公司治理维度风险事件226起。 截至1月31日,2025年度408家A股上市公司共计发生828起ESG风险事件。其中,环境维度风险事件10起,社会维度风险事件1858起,公司治理维度风险事件633起。 文件中包含的信息由中诚信绿金从其认为可靠、准确的渠道获得,因为可能存在人为或机械错误及其它因素影响,上述信息以提供时现状为准。中诚信绿金对于其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针对任何商业目的的可行性及合适性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担保。
一、风险事件概述 本报告期(1月16日-1月31日)内,188家A股上市公司共发生307件ESG风险事件。其中,环境维度风险事件4起,社会维度风险事件77起,公司治理维度风险事件226起。 截至1月31日,2025年度408家A股上市公司共计发生828起ESG风险事件。其中,环境维度风险事件10起,社会维度风险事件1858起,公司治理维度风险事件633起。
二、风险事件行业分布 本期风险事件共涉及建筑装饰、房地产、计算机、基础化工、通信、机械设备、医药生物、环保、商贸零售、电子、纺织服饰等30个行业。其中,建筑装饰行业为风险最高发行业,周期内发生风险事件99起。
三、罚金金额 报告期内ST华微(600360.SH,电子)、华扬联众(603825.SH,传媒)等9家公司共计被处罚金约1313万元。其中,ST华微(600360.SH,电子)处罚金额最高,为1000万元。
四、ESG风险事件案例
环境维度 E 2025年1月15日,上海市奉贤区生态环境局对阿拉丁(688179.SH,基础化工)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建立新化学物质活动等情况记录制度,该行为违反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上海市奉贤区生态环境局依照《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第四十九条第六项,对阿拉丁(688179.SH,基础化工)处以1万元罚款。 环境管理是ESG环境维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涉及环境管理体系、环境风险管控、环境培训等多项指标。阿拉丁因未建立新化学物质活动记录制度被处罚,暴露其环境管理体系存在漏洞。此类违规可能导致有毒有害物质失控,引发环境污染或健康风险,损害生态系统及周边社区安全。企业应建立全流程记录、监测与申报机制,定期开展环境合规培训,主动公开环境管理信息以提升透明度,将环境管理纳入企业ESG战略核心,防范法律与声誉风险。
社会维度 S 2025年1月20日,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杭叉集团(603298.SH,机械设备)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其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及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特种设备,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作业人员从事特种设备。以上违法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及第四十条第三款、第十四条的规定。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第八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对杭叉集团(603298.SH,机械设备)处以4.5万元罚款。 生产安全在ESG社会影响中占据重要地位,涉及安全培训、伤害率、年度因工伤亡人数、年度因工伤损失工作日数、安全隐患检查、安全应急预案等多方面评价指标。杭叉集团因未规范使用登记、未定期检验特种设备及违规使用无资质人员被处罚,暴露出其安全生产体系存在严重漏洞。此类违规可能导致设备故障、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威胁员工与公众生命安全,甚至造成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企业应系统性构建特种设备全生命周期合规体系,严格履行登记、检验及人员资质审核程序,强化设备日常监测与维护,定期开展安全操作培训与应急演练,以降低生产风险。
治理维度 G 2025年1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ST华微(600360.SH,电子)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ST华微(600360.SH,电子)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并在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等临时公告中存在虚假记载,上述行为涉嫌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六条第六项、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项、《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ST华微(600360.SH,电子)2019年发布的《配股说明书》等临时公告中存在重大遗漏 ,涉嫌违反 2005 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ST华微(600360.SH,电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 信息披露是ESG公司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依据《证券法》第七十八条至第八十一条,上市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其他规则例如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证监会、三大交易所对信息披露也有相关指引。信息披露的违法违规可能意味着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风险还需待完善,披露信息造假可能导致影响投资者作出错误的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为了保证公司稳定发展,保障各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和利益,公司应建立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程序和规定,使公司决策和运营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