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诚信绿金国际就盐城高新集团可持续金融框架出具第二方意见
编辑: 时间:2024-08-06
中诚信绿金国际有限公司(简称“中诚信绿金国际”)作为盐城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盐高新集团”)聘请的、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资质的、被香港金管局可持续金融资助计划认可的外部评审机构,就盐高新集团制定的可持续金融框架出具第二方意见。
盐高新集团通过建立盐城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可持续金融框架进行可持续金融融资交易,支持有助于产生积极环境和/或社会影响的项目,践行其可持续发展战略。 可持续金融融资交易的募集资金将被用于合格的项目类别,包括: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清洁交通、可持续水资源与废水管理、陆地和水生生物多样性、气候变化适应、可负担的住宅、基本服务需求,这有助于联合国发布的可持续发展目标中目标1、3、4、6、7、9、11、13、14和15的实现。 中诚信绿金国际确认盐城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可持续金融框架的四大核心要素符合国际资本市场协会发布的《绿色债券原则(2021年版)》(含2022年6月附录1)《社会责任债券原则(2023年版)》《可持续发展债券指引(2021年版)》和贷款市场协会、亚太贷款市场协会和银团与交易协会发布的《绿色贷款原则(2023年版)》《社会责任贷款原则(2023年版)》且与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相关性极强,由此实现既定环境和/或社会责任目标的可能性很高,环境和/或社会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