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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双周报2024年第8期

编辑:   时间:2024-06-13

内容提要

ESG发展动态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发布采用ISSB的司法管辖区指南

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组织发布声明呼吁司法管辖区采用ISSB标准

香港证监会发布ESG评级和数据产品供应商行为准则草案

财政部印发《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与中国人民银行推进绿色转型金融合作

欧盟通过《净零工业法案》以扩大脱碳技术


ESG风险事件

本报告期(5月16日-5月31日)内,367家A股上市公司共发生588件ESG风险事件。其中,环境维度风险事件1起,社会维度风险事件93起,公司治理维度风险事件494起。

截至5月31日,2024年度1420家A股上市公司共计发生5668起ESG风险事件。其中,环境维度风险事件64起,社会维度风险事件1386起,公司治理维度风险事件4218起。

    文件中包含的信息由中诚信绿金从其认为可靠、准确的渠道获得,因为可能存在人为或机械错误及其它因素影响,上述信息以提供时现状为准。中诚信绿金对于其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针对任何商业目的的可行性及合适性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担保。



一、ESG发展动态


(一)国际组织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发布采用ISSB的司法管辖区指南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 Foundation,简称IFRS)发布了《关于采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ISSB准则的首份司法管辖区指南》(The jurisdictional journey towards globally comparable information for capital markets),以帮助管辖当局采用ISSB准则(IFRS S1和IFRS S2)。

该指南于5月28日在雅典举行的国际证监会组织年会上公布,阐述了各司法管辖区在实施这些标准方面可以采取的实际步骤。同时描述了采用这些标准的不同方法,包括完全采用、部分采用和允许使用。

该指南还概述了IFRS的监管实施计划,该计划旨在通过教育材料和促进合作来支持司法管辖区。

(资料来源:Corporate Disclosures)

点评:目前全球超过20个经济体已经决定或正在采取措施将ISSB准则纳入监管框架,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实现全球基准化已成为未来趋势。


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组织发布声明呼吁司法管辖区采用ISSB标准

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组织(United Nations 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Investment,简称UN PRI)发布声明,呼吁全球各个司法管辖区采用ISSB标准。

声明由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组织(UN PRI)、 伦敦证券交易所( London Stock Exchange Group,简称LSEG)、联合国可持续证券交易所组织(United Nations Sustainable Stock Exchanges initiative,简称UN SSE)、世界企业永续发展委员会(World Business Council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简称WBCSD)联合发布,并得到120个投资者、公司、行业协会和证券交易所签署。

UN PRI呼吁全球各个司法管辖区在2025年承诺全面采用ISSB标准,以便减少企业信息披露负担,为利益相关者提供一致的可持续信息。各个司法管辖区在制定可持续信息披露要求时,可以考虑以下原则:

国际协调(International Coordination):ISSB已着手与各司法管辖区开展紧密合作,确保可持续信息披露具有互操作性。UN PRI建议各个司法管辖区的监管机构加强与ISSB的沟通,并关注转型计划等重点气候标准;

覆盖范围(Economy-wide Scope):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都应当遵守一套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具体的标准可以根据公司大小分类,而非根据其如何获得资金等方式分类。UN PRI建议各个司法管辖区制定明确的ISSB准则覆盖范围,以便在整个经济体保持一致,加快脱碳进程;

及时实施(Timely Implementation):近年来投资者一直呼吁建立全球一致的标准化信息披露框架,以便为金融市场采取行动提供帮助。当前,全球在实现巴黎协定目标和其他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上,已落后于计划,因此监管机构需要快速采取行动,消除市场障碍。UN PRI建议各个司法管辖区的政策实施不晚于2025年。

(资料来源:ESGToday)

点评:声明中提到要实现净归零制、可持续的全球经济,需要有效配置资本,并有效管理相关风险和机遇,因此来自组织的一致、可靠和有助于决策的可持续性数据至关重要。ISSB准则的全球倡议是我国融入国际话语权的重要契机,5月我国财政部已宣布要以ISSB准则为基础制定国家统一的可持续信息披露准则,已发布《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


(二)亚太地区


香港证监会发布ESG评级和数据产品供应商行为准则草案 

5月17日,香港证监会(Hong Kong 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简称SFC)和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nternational Capital Market Association,简称ICMA)发布ESG评级和数据产品供应商的行为准则(Voluntary Code of Conduct, VCoC) 草案,旨在为ESG评级和数据产品供应商制定自愿的行为准则。

VCoC草案具备互操作性,与其他主要司法管辖区提出的期望一致。它有英文和中文两种版本以方便供应商更广泛地采用。

VCoC草案还包括一份自我证明文件来以结构化格式提供有关供应商遵守准则的信息。这将有助于最终用户(例如证监会持牌中介人)比较ESG评级和数据产品提供商在尽职调查和持续评估过程中的行为。

ICMA首席执行官Bryan Pascoe先生表示:“ESG评级和数据产品是可持续金融市场的重要资源。我们很高兴能够协调由SFC赞助的这一重要工作组,以制定和推广自愿行为准则。我们将继续贡献我们在实现行业领先标准方面的丰富经验和我们在可持续金融方面的全球专业知识。”

为期一个月的公众咨询将于2024年6月17日结束。

(资源来源:SFC)

点评:香港政府一直致力促进于香港成为绿色和可持续金融中心,此草案将为提高ESG信息的透明度、质量和可靠性做出贡献。


财政部印发《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 

5月2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征求《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简称“基本准则”)意见的函以公开征求意见。

《基本准则》基于国际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简称ISSB)此前发布的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Disclosure of Sustainability-related Financial Information,IFRS S1),并结合当前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的情况做出调整。《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旨在提出体现国际准则有益经验、符合中国国情且能彰显中国特色的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

(资料来源:中国财政部)

点评:此次工作目标是:到2027年,我国企业可持续披露基本准则、气候相关披露准则相继出台,到2030年,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基本建成。《基本准则》意见征求稿的发布意味着未来中国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体系将实现一体化、规范化,可持续信息将更具实用价值。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与中国人民银行推进绿色转型金融合作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和中国人民银行(PBOC)在2024年5月20日举行的第二次中新绿色金融工作组(GFTF)会议上讨论了推进中国和新加坡绿色金融合作的举措。讨论的举措包括分类法的调整、促进绿色资金流动以及开发脱碳评级平台。

GFTF成立于2023年,由私营和公共部门参与者牵头,共分为三个工作流程,重点关注扩大新加坡、中国和该地区之间的绿色和转型融资流动的举措。GFTF第二次会议就每个工作流程下的联合举措取得了进展,并讨论了以下内容:

分类法和定义:MAS和PBOC将在今年年底完成新加坡亚洲分类法(SAT)与国际可持续金融平台(IPSF)共同基础分类法(CGT)的映射。这将促进新加坡和中国企业跨境发行与CGT相关的绿色融资债券以及由新加坡和中国金融机构发起的贷款。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和PBOC还举办了一次关于转型分类法的行业能力建设会议,以加深对中国和新加坡分别定义的转型活动的理解。

产品和工具:新加坡交易所和中国国际金融公司正在合作建设绿色走廊,以促进新加坡和中国之间的绿色融资流动。首先,鉴于新加坡发行人在中国境内债券市场筹集资金的需求,工作流程将侧重于鼓励绿色熊猫债券的发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将提供支持,通过可持续债券赠款计划等赠款计划鼓励此类融资流动。

 凯德投资是亚洲实物资产投资管理集团,是首家在绿色走廊下发行10亿元人民币3年期可持续发展挂钩熊猫债的新加坡公司。MAS和PBOC预计,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问题将促进该工作流程下更多此类融资流动。

技术:元宇宙绿色交易所和北京绿色交易所正在开发碳核算和脱碳评级平台。该平台将汇总中国企业的碳排放数据,以支持新加坡和中国金融机构为企业构建绿色融资解决方案。该工作流程还将研究将脱碳评级方法与CGT和SAT保持一致的可行性。

会议还讨论了新兴的兴趣领域,包括自然和生物多样性、ESG 数据模型互操作性以及通过Greenprint(Gprnt)和Project NovA!使用人工智能和数据分析来促进收集、获取和利用高质量的ESG数据,以推动绿色和转型工作。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助理董事总经理(发展与国际)兼首席可持续发展官陈吉莲女士与中国绿色金融委员会主席马骏博士共同主持GFTF在会上表示:“GFTF是中国和新加坡共同制定的具备实际意义举措以推进绿色金融合作的重要平台。今天宣布的广泛可交付成果证明了MAS、PBOC和两国行业合作伙伴之间的强大合作,以及我们调动资金实现“净零排放”的共同雄心。”

(资料来源: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

点评:中新两国共30家机构近百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探讨了转型金融、绿色走廊、碳核算、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多个议点,中新双方的合作将有效促进资金的跨境流动,为推动可持续发展实现气候目标做出努力。



(三)欧洲地区


欧盟通过《净零工业法案》以扩大脱碳技术

5月27日,欧洲理事会宣布批准了《净零工业法案》(NZIA),这是一项新法律,引入了一个措施框架,旨在扩大欧洲对实现欧盟气候目标至关重要的技术的制造能力。该公告标志着继欧洲议会于4月批准新法规之后,NZIA在通过方面迈出了最后一步。

根据欧盟委员会的说法,NZIA的推出正值欧洲目前进口实现其气候和能源目标所需的技术,以及全球政府的主要举措升温,以抢占快速新兴市场的股份,以促进净零转型。随着美国《通胀削减法案》的通过,这场竞赛进入了高潮,该法案通过一系列税收抵免、贷款、赠款和补贴,向可再生能源和工业脱碳解决方案等领域拨款近2700亿美元。

NZIA的主要措施包括欧盟的基准,即到2030年,欧盟至少40%的年度部署需求用于实现欧盟气候和能源目标所需的技术,如太阳能电池板、风力涡轮机、电池和热泵;到2040年,这些技术的全球市场价值占全球市场价值的15%。

新立法支持一系列共19项具体技术,从太阳能光伏和热能技术、陆上和海上可再生能源、电池和储能到热泵和地热能、电解槽和燃料电池、沼气/生物甲烷、碳捕集与封存 (CCS)、核电和电网技术,并详细说明了一系列针对性的行动以支持这些技术在欧盟的发展。其中包括简化许可流程、设定到 2030年达到5000万吨二氧化碳年封存量的目标、在公共采购和拍卖中引入可持续性和弹性标准以及建立“净零工业学院”培养净零技能人才等。

新法律还包括旨在支持劳动力培训和教育投资的措施,通过建立净零工业学院以及三年内培训 100,000名工人的目标,并呼吁建立“监管沙盒”,以便在灵活的监管条件下测试创新的净零技术。

此外,NZIA呼吁建立净零加速“山谷”,即集中几家参与特定技术的公司的区域,以创建以净零为重点的工业活动集群。

(资源来源:ESGToday)

点评:NZIA由欧盟委员会于 2023年 3月提出,目前已走完立法程序的最后一步,预计于今年6月底或7月初生效。NZIA除支持一系列净零技术外,还发布了《关键原材料法案》,诸多举措将在未来提高整个净零供应链及净零技术产业的竞争力。



二、ESG风险事件


(一)风险事件概述


本报告期(5月16日-5月31日)内,367家A股上市公司共发生588件ESG风险事件。其中,环境维度风险事件1起,社会维度风险事件93起,公司治理维度风险事件494起。

截至5月31日,2024年度1420家A股上市公司共计发生5668起ESG风险事件。其中,环境维度风险事件64起,社会维度风险事件1386起,公司治理维度风险事件4218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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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事件行业分布


本期风险事件共涉及建筑装饰、机械设备、通信、计算机、医药生物、基础化工、电力设备、房地产、纺织服饰、环保等31个行业。其中,建筑装饰行业为风险最高发行业,周期内发生风险事件10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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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罚金金额


报告期内*ST富润(600070.SH,综合)、ST中泰(002092.SZ,基础化工)、ST奥康(603001.SH,纺织服饰)、ST南卫(603880.SH,医药生物)等19家公司共计被处罚金2744万元。其中,*ST富润(600070.SH,综合)的罚金金额最高,为5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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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ESG风险事件案例

环境维度风险事件案例

2024年5月16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对万盛股份(603010.SH,基础化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因2024年2月21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执法人员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79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112条第1款第6项及本条第2款,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对万盛股份(603010.SH,基础化工)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社会维度风险事件案例

2024年5月23日,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对北特科技(603009.SH,汽车)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北特科技(603009.SH,汽车)处以罚款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


治理维度风险事件案例

2024年5月20日,浙江证监局对*ST富润(600070.SH,综合)作出行政处罚。经查明,*ST富润(600070.SH,综合)全资子公司泰一指尚虚构广告代理流程,以二级广告代理商的名义,向侠某行(上海)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侠某行)或其安排的微岚某空(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流量后,销售给双方商定的上海某韵广告有限公司、西藏某韵广告有限公司、拉萨某娱传媒有限公司等公司,形成没有商业实质的空转代理业务。公司通过前述虚构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导致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和2022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浙江证监局综合考虑本案违法事实系虚构业务、违法行为持续时间、公司已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询问及提供材料等情况,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ST富润(600070.SH,综合)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5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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